首次袭胸轻判 台七旬老翁不知悔改再犯遭重判
2008年01月18日 16: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18日电 台湾彰化县一名73岁的老人邱某,4年前向初中女生伸袭胸,当时法官原谅他,轻判6个月徒刑。但去年他又再犯,这次的被害人是年仅10岁小学女生。二审法官不容他一犯再犯又事后狡词卸责,昨天依强制猥亵罪从重将他判刑3年6个月。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高分院”查出,邱某2003年5月,在彰化县某初中校园停车棚内,见年仅13岁的女初中生独自停脚踏车,趁四下无人,先以手摸被害人的头部,并说“你长大了”,再伸右手两次抚摸被害人的右胸,以满足他的性欲。
被害女生吓得哭着跑到教室,由老师报警循线索逮获邱某。邱某辩称仅摸女学生的肩膀,并没有摸她的胸部。法官认为他的供词不足采信,一、二审皆将他判刑6个月。
未料,邱某2006年7月出狱后,又于去年3月,在彰化县住处前见10岁的小学女生年幼可欺,强拉到住处内,以右手揉捏女童的右侧胸部。
被害女童怒瞪邱某,大声地说“不要”,并且推开邱某反抗,但是邱某却连续抚摸女童的左胸。所幸被害人及时脱离掌控,跳出门外奔跑回家,告诉母亲,经被害人报警查获邱某。
法官认为,邱某年迈却不知自重,曾有猥亵幼女的前科,却一犯再犯、推诿卸责,也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难认有所悔悟,因此从重判刑。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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