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圈地 痛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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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金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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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之后不久,城市也开始了被称为「地改」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然而,这场牵动着亿万人心的「革命」也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土地的升值,激起了人们的贪婪,引出了形形色色的土地纠纷和形形色色的土地案。其增长速度之猛,令人震惊。
土地犯罪,令人关注的「黑马」
据权威人士统计,进入90年代以来,土地纠纷案件每年以27%的速度递增。过度损毁耕地,盲目搞房地产开发,不仅使耕地大量减少,而且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有报告指:近年来因土地问题群众上访剧增,到中办、国办信访的,土地方面的问题占40%以上,老百姓的不满由此可见一斑。江泽民总书记曾经严肃指出:「有的地方强行徵用农民的承包地,修建豪华娱乐设施,砸了农民的饭碗,断了农民的生路。对这些无法无天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
众所周知北京人多地少,北京的土地「市情」是中国土地国情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北京的耕地在急剧减少,一年等于减少一个朝阳区,三年等于减少一个顺义县。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恶果的呢?答案是:违法用地。据初步统计,在1991年至1996年间,北京市的违法用地面积占非农建设用地总数的三分之一。违法用地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但又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越权批地、化整为零、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非法出租、非法转让等。
暴富捷径:90年代炒土地
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从80年代中期各种供应证的黑市倒卖,到90年代初期股票、股票认购证的私下购买,中国经济的热点,同时也成了腐败分子追逐的热点。
在北京、上海等地,一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高达上万元人民币,真正是寸土寸金。掌握了地,也就掌握了金钱,至少是掌握了打开「致富之门」的钥匙。于是,90年代出现了一股汹涌澎湃的炒卖土地热。
将土地炒至极致的,莫过于90年代初广西北海市发生的那一幕了。
据统计,1992年一年之间,北海冒出各种圈地、炒地公司4000多家,涌入国内资金70多亿元,外商投资意向33.77亿美元,超过前7年的总和。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60多个部委在北海设立办事处495家,内地投资兴建开发区15个,注册资金16亿元。到后来,已经不再是炒地,而是炒政府允许使用国有土地的批文,炒「红线图」。有的甚至是拿着刚办完手续的「红线图」,还没有走出市政府办公大院,就将土地转手炒卖给了早已在外等候的买家手里。
可以说善于利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中出现的各种漏洞,是中国某些富豪平地崛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载,当时仅海南一地,在炒地皮中赚了1000万元的就有1000人。原广东省副省长于飞及其子女非法炒卖土地从中牟取暴利的案子,就是典型的一例。
1992年,于飞的女儿等人以9998元港币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香港德成公司,他们做的唯一一笔生意就是去「炒地」。于飞以「为广东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要地」为名义,多次亲自出面找惠州市及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为德成公司要地3300亩,并施加影响,将地价压至每平米180元。德成公司在未对土地做任何开发建设、未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合法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以每平方米380元的价格将土地非法转手给另一家公司,德成公司这么一笔买卖,就牟利1.66亿元。于飞的子女从中分得2887万元。
行政腐败,部门土地违法犯罪
在土地违法案件中,违法的主体除公民个人和法人外,还有地方政府。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及少数基层干部以地谋私的问题,成为有关部门土地执法中的难点。
近年,国家加大了治理司法腐败的力度,其实,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着严重的「行政腐败」!
在开发区最热的时候,全国500多个城市(包括县级市)竟辟有几千个开发区,规划数字超过1万平方公里。越权批地、多头批地、下放土地审批权等违法行为成为一种竞相仿效的时尚。在北京,仅1993年至1995年间,全市化整为零审批建设用地就达1.7万亩�!柑熳印菇畔�,尚且如此,其他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就根本不用说了。发生在广东省吴川市博茂管理区的非法占地案,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程度。
1992年,未经有关部门合法批准,「吴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私自成立,强行非法从博茂管理区徵地4000亩,毁废撂荒达5年之久。
4000亩耕地是怎样被徵占的?
一位村民说:村干部想徵就徵,要哪片就圈哪一片,从来不开村民会议仔细商量。推土机强行平毁,群众阻止,村干部就把公安局、法院的人搬来,而且带来两摞手铐,谁敢阻止就抓谁。
被强行徵占的4000亩耕地又派上什么用场了呢?
到1997年底,仍没有一家企业来落户。原来都是高产优质粮田,徵占后就被荒废了。
土地被强行徵占,老百姓们赖何为生呢?
村民陈礼,为了养家糊口,到毁坏了的地里「开荒」种地。为此村干部竟非法将他关押起来。陈礼想办法逃脱后,只好背井离乡四处漂泊。后来因为无钱治病含冤去世。据农民反映,这里因想要回自己的责任田而上访告状的农民挨打的不少,被非法关押过的就有200多人!村里原有20多位五保老人,由于缺粮少衣,无人照料,几年间就有十几位病饿致死。
1万多名农民在不断上访,而当地有关人员不是从正面妥善处理问题,却千方百计地混淆视听,障人耳目。对前来采访的新闻记者,则派出公安人员进行堵截。1997年11月中央电视台记者到达吴川,准备去撂荒的耕地实地拍摄,也都被警察和警车堵住了。据说,那时4000亩耕地已被不同级别的人零炒碎卖,倒手多次,有许多地块已倒得不知去向了。
不仅在土地资源管理领域是如此,在土地资产领域中也留下了许多地方政府违法的痕迹。笔者就曾介入过这样一件事。
北方某市土地管理局于1993年7月,代表政府与某外企签订合同,有偿提供给该公司2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然而该公司只缴纳了1年的土地租金后,就以当地行署颁布的免收外商土地使用费的规定为根据,再没缴纳过土地用费。
国家财政部和原国家土地局曾经专门有过规定,即「外商投资企业须向国家缴纳场地使用费。除有关法律及国家财政、土地主管部门规定外,地方无权减免场地使用费�!褂止娑�:「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场地使用费的企业,徵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进行处罚�!�
土地局长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国有土地资产就这样流失,就拿着有关文件,欲向公司老板讨一个说法。官司打到了地区行署。地区领导一句话:「行署文件没说作废以前,不执行其他文件�!�
国家文件规定得明明白白,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凭借一纸文件,就将国家的规定冲淡得无影无踪,将本来非法的行为「合法化」了。这种不顾国家规定的「低门槛」政策并不是个别的,而几乎成为普遍现象。结果,在「土地价格战」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掉。
中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占有量只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2%。因此,保证中国土地资源和资产的合理使用和高效配置,是保证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需。
(摘自《蓝盾》2000年2期)(配图: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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