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今天(13日)依贪污罪起诉马英九,检察官侯宽仁彻底清查其全部账户及历年所得后,认为马英九绝大部分捐款,均为选举结余,客观上“(捐款)资金来源并非来自特别费”,主观上也没有“先捐款,日后再从特别费取偿”。
据“中央社”报道,起诉书指出,检方清查范围包括:一、马英九收受特别费薪资账户;二、其它账户支出情形;三、马英九所有未进入银行账户的收入及支出情形。至于马英九夫人周美青以个人名义捐给台北市敦安社会福利基金会等,检方认为这些款项不能做为马英九以特别费捐赠的事实。
侯宽仁认为,马英九历年相关捐款经费来源,无非出自选举补助、捐款及其它职务薪资,与特别费均无关,尤其马英九“主观上亦无先捐款,日后再从特别费取偿”之认识,却以领据方式向会计人员表示“来日会有全额支出”、“至今已有全额支出”来领取特别费,领后又未用于公务,施诈术的不法意图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