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慈济在大陆申请成立基金会获得正式批准
2008年02月27日 1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7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证实,台湾慈济已经在大陆申请了基金会而且获得了批准。
范丽青表示,根据台湾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的申请,也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已经于日前正式批准台湾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在大陆发起成立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
她介绍说,这个基金会由国家宗教事务局担任业务主管单位,是首家由非大陆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该基金会的成立将对促进两岸慈善事业交流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据中国台湾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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