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吴英非法集资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点半开庭,近30家媒体的记者早早在法庭内等候,来参加庭审的市民也有近200人。
起诉书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名义,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 达3.89亿多元。
2007年2月7日下午5时许,公安机关在首都机场将吴英抓获。同年3月16日,经浙江东阳市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将吴英依法逮捕。
在庭审中,已消瘦很多的吴英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提出多处质疑,她称自己在公安机关的口供有大部分不符合事实,之所以向公安机关说假话,是因为当时有人告诉她,只要自己认罪了,就可以马上被放出去。
据悉,吴英集资诈骗案的起诉书只有1608字,但案卷多达211册,为提高庭审效率,3月12日,案件控辩双方在金华市中级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证据开示,吴英及其家人、公诉人、律师、法官等就本案主要证据交换了意见。(完)
记者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