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出台办法 举报安全生产事故最高奖10万
2008年10月09日 14:07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凡举报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四个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者,一经查实,举报者最高可获10万元重奖。这是日前阳泉市新出台的《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中所规定的内容。
该《举报奖励制度》规定:举报破坏和伪造现场、隐瞒不报或未及时报告死亡、重伤或中毒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奖励举报人10万元;举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未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设置障碍、擅离职守或逃匿的,奖励举报人8万元;举报存在重大隐患问题而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仍然组织生产,或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奖励举报人6万元等。举报人可以通过书信、电话、口头和委托他人转告等方式,向阳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举报,并相应地提供有关线索或必要证据。(记者 霍雪飞)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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