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安所有监管场所一律取消各种名目的“号长”、“组长”和“服务犯”等,由民警面对面直接管理。今天(4月13日),(山西)省公安厅对2008年全省公安监管系统工作进行部署时,提出了包括以上内容的八项要求。
过去在监管场所内,由于管理不严以及其他情况,导致一些监管场所出现所谓的“号长”、“组长”,容易造成监所内出现拉帮结派等情况。不仅给监所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也损害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利益。对此,省公安厅八项具体要求的第四条提出,一律取消各种名目的“号长”、“组长”和“服务犯”、“自由犯”,由民警面对面直接管理。对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一律实行严管。
不仅如此,对于涉及被监管人员合法利益的其他方面,“约法八章”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所有监管场所尤其是看守所和强制戒毒所,未经安全检查,不准接收从外面送进的物品、食品和药品。倡导在所内消费,消费价格不得高于当地的市场价格,严禁民警捎、买、带。另外,看守所严禁组织未决犯出监区劳动,原则上也不允许组织留所服刑罪犯出监区劳动。如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所服刑罪犯到办公区劳动时,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足够的警力现场看管,并商请武警中队现场警戒。其他监管场所原则上不允许组织出所劳动。
同时,“约法八章”中还对监管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民警值班情况做出了规定。所有监管场所将严格出入所人员的验证和登记工作,特别是人员出所要严格检查。民警值班巡视也由过去一值几天的大轮班模式,转变为原则上民警值一天班,安排休息两天。(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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