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的哥送还失主手机却被勒索5000元精神损失费
2008年04月03日 16:54 来源:东南快报 发表评论
莆田秀屿区游某把手机落在的士上,向司机讨回手机时,竟还向司机勒索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昨日,游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3月22日,游某乘坐的士时,不慎将一部“三星”手机落在车上。事后,游某经过几天的查找,找到了该的士司机张某,讨回了自己的手机。游某认为张某捡到手机没有及时归还他,是有意把手机据为己有,因此耽误了他好几天的时间,于是便向张某索要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张某拒绝了游某的要求,游某当即强行拔掉车钥匙扣下车辆,威胁张某不给钱就不让走人。无奈张某只好报警求助。莆田东庄边防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将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游某抓获归案,及时将被扣的车辆追回并退还给张某。(张树福 孙卫锋 吴候舟)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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