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杀人魔头”陈金春被判死刑
2008年03月11日 22: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福州三月十一日电 (孙韬)因与人发生口角在福州杀死两人,逃亡邵武偏僻乡村七年后,又连续杀死四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陈金春,十一日在邵武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
据介绍,陈金春出生于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泥田村,后入赘到福州仓山区螺洲镇一户人家,今年四十一岁。二000年七月三十一日(农历七月初一),因与人发生口角,拿刀将一对姐弟捅死,开始逃亡生涯。
被通缉后,陈金春潜逃至南平邵武市拿口镇采育场上山坊落脚,改用假身份证化名为张明忠。七年后的又一个七月初一,因与人合挖红豆杉发生纠纷,陈金春以杀猪刀,砍死六十多岁的妇女,连小孩也不放过。连续砍死四人后,陈金春逃进位于邵武、建阳、建瓯交界处的深山,一住就是十九天。
公安部于二00七年八月十七日发布A级通缉令,三地警方二千多人通力合作搜捕。八月三十一日傍晚,全身干净、头发整齐、装扮成村民的陈金春,在企图闯过建阳市书坊乡饶坝村卡点时,被预伏民警及民众抓获。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在邵武电影院内,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陈金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七十余元的民事责任赔偿。(完)
【编辑:唐伟杰】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