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谈"许霆案":银行有失误 但够不上渎职
2008年02月21日 09:00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记者今天(注:2月20日)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证实,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许霆案将于2月22日上午在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据悉,许霆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退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检察机关目前已补充了一些新的证据和内容。据许霆的辩护律师表示,案件重审中他们会继续坚持做无罪辩护。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2月19日在参加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会时对记者指出,许霆案是一种新类型案件,法学家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研究,目前主要是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许霆案”是刑事案件,一种则认为其属于民事案件,这种新类型案件十分值得研究与探讨,这能使我国的法律得到不断的完善。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银行系统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许霆连续两个晚上作案一百多次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检察机关认为许霆案中“银行有失误,但达不到渎职犯罪的程度”。
据记者了解,许霆案重审时将有大批新闻记者前来旁听。(记者 游春亮)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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