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指控“敲诈勒索”的焦振生,被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3日披露了这一消息。
现年72岁的焦振生是河北省抚宁县一名退休老中医。2005年10月,在受到万里大造林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的宣传后,焦振生动员亲朋好友投资257400元买了100亩林子。
根据万里大造林公司的“销售提成”与职务挂钩政策:本人买林子或发展他人买林子100亩,可担任销售部长,有权组织自己的销售团队,发展业务经理若干名;业务员卖出或自购林地60亩,可升为业务经理,发展业务员若干名;业务员每做一单生意,分公司返给销售部提成款10%,销售部长从中抽取2%,下一级业务经理抽取2%,业务员提成6%。焦振生因此成为万里大造林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的销售部长。
进入销售队伍后,焦振生发现万里大造林公司不仅存在传销问题,而且还签订虚假合同。从2006年11月起,他多次打电话给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要求退林,未果。2006年12月,焦振生将收集的有关万里大造林公司虚假宣传和涉嫌传销等材料交于秦皇岛市新闻媒体发表。在新闻媒体的压力下,万里大造林公司同意给焦振生退回购林款。
另外,万里大造林公司还拿出一份事前拟好的《承诺书》让焦振生抄写并签字:今后不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投诉万里大造林公司,也不再鼓动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客户退林……只要焦振生作出上述承诺,还将额外得到20万元补助。
2007年5月,陈相贵在通辽市某宾馆把20万元交给焦振生后,立即以焦振生“敲诈勒索”报警。2007年5月4日,焦振生被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刑事拘留,5月9日逮捕。由于该案疑点多、证据不足,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几次退卷后,最终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了对焦振生不予起诉的决定。(记者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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