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女请人照看家中宠物 事后要对方签防盗协议
2007年12月27日 11:10 来源:重庆商报 发表评论
家住杨家坪步行街白云楼的业主丁玉,上周临时被通知到外地出差5日,因时间紧迫便与小区清洁工私下协议,花300元雇他每日到家中喂养宠物。事后,丁女士担心清洁工在此期间偷配自家钥匙惹麻烦,便提出双方签订“防盗协议”的举措,希望花钱买安心。
“当时时间太仓促,没有思考那么多”,从事销售工作的丁玉说,她在12月20日上午10点接到公司通知,中午12点40分的火车去武汉出差5天。因为时间紧迫,一时找不到人照顾宠物,所以才想到找小区的清洁工张正明。随后,两人商量决定,丁小姐将支付给老张300元的劳务费,在丁出差的5天时间中,他要负责每天上门喂养家中的鱼和狗。12月24日晚上,丁玉准时回到重庆的家中。检查确认一切无误后,便支付给老张300元钱,拿回钥匙。本来事情到这里已经完结了。但是,当丁玉把此事告诉同事和朋友时,却发现自己一直疏忽了的一个大问题:这期间会不会有人借机偷配钥匙?经过两天的反复思考,昨日,她决定与老张签订“防盗协议”。
对于丁小姐的要求,帮忙的清洁工老张觉得不可理解。如果业主不信任,当初就不应该把钥匙交给他。现在不愿意签协议,反而受到指责是心中有鬼,老张表示,为了洗冤,他同意签“防盗协议”写保证书,但业主丁小姐必须支付自己500元的名誉费。昨日下午,丁小姐支付了500元后,清洁工老张与之签订了协议,文中注明自即日起到2008年2月28日,若丁玉家中被盗,张正明将成为第一被怀疑人,并随时配合破案工作。那么这纸协议到底合法呢?重庆依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经柱称,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若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规,这个“防盗协议”应该是成立的。
记者 陈曦希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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