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帮人相互殴打,其中一人挨了一刀,为躲避追杀跑到公路上,却被一辆路过的警车撞伤。上周,南岸区法判决,市公安局和追杀者各担责四成,分别赔偿7万余元。目前,法官正准备将判决书送至在渝州监狱服刑的追杀者手中。
为女友出气被追杀
承办法官韦桂良称,2005年11月22日晚,李某的女友因赌资和邻居易某发生争执,却告诉男友,说自己被易某性骚扰。李听说后感到气愤,遂在当晚10时,找到易某并打了他一顿。李某前脚刚走,易某马上打电话给李的女友,喊她到南岸区第二人民医院门口解决此事。
当晚11时许,易和李分别邀约了兄弟伙聚集在约定地点。因话不投机,两帮人相互殴打起来,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躲避追杀撞上警车
当时,易持刀刺伤李及他的两个兄弟伙,李某拼命逃跑。当他跑到离医院门口仅几米远的公路上,正横穿公路时,突然被一辆渝A字头的警车撞倒在地。追杀者见状逃离现场。
经交警九支队现场勘测和调查后,确认肇事警车是市公安局所有。该警车当时是由南岸区上新街往南坪方向行驶,是为了执行其他公务。在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时,交警认为李负主要责任、警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李某当即被送到急救中心,住院57天后出院。今年9月,市法医验伤所进行了鉴定,李的脾切除,左上肢、左右下肢丧失功能,被评定为一个八级伤残、三个十级伤残。
于是,李某向市公安局和警车驾驶员提起民事索赔。
法庭搬进监狱审案
因为该案涉及刑事案,必须在刑事案件完结后才能审理,于是当时民事索赔未能进行。
去年11月,易家兄弟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5年有期徒刑,随后在渝州监狱服刑。至此,民事索赔开始启动。
市公安局认为,这起交通事故是多种原因引起的,并非警车和伤者两方,还有歹徒追杀所致,为此申请追加追杀李的易家两兄弟。10月26日,法官为了方便正在服刑的两名被告,特地把法庭搬进了渝州监狱。
法庭上,市公安局代理人及警车驾驶员均辩称,李当时是为了躲避追杀,慌不择路,突然快速横穿公路,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警车驾驶员并没有违规。所以,市公安局和驾驶员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都有责任
法官韦桂良称,这是一个共同过错引发的交通事故。李被追杀,在逃离现场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易家兄弟应承担一定责任;李某违章横穿公路,自身也存在过错;警车驾驶员在执行公务中履行职务驾车,没有责任,但警车撞伤行人,其所有者市公安局应担责。
对于责任比例的划分,法院认为警车驾驶员与易家两兄弟分别实施驾车和追赶行为,二者间接结合发生车祸,市公安局应担责40%,易家两兄弟共担责40%,李自己担责20%。最后,法院判决市公安局、易家兄弟各赔偿7万余元。
记者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