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因打电话骚扰失窃女主人而被擒的盗窃案。
被告人余国惠,小学文化,2003年7月11日因犯盗窃因被建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07年5月19日、2007年5月24日、2007年5月26日、2007年5月28日,被告人余国惠于夜间12时许连续四次到建阳市水吉镇谢娜(化名)家,用IC卡插开谢家大门门锁进入室内盗窃,盗得现金1300余元人民币。2007年5月26日夜,被告人余国惠第三次进入谢家盗窃40多元钱得手后下楼,觉得这次盗得的钱比较少,想再看看谢家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被告人余国惠又回到谢家二楼房间,被告人余国惠用自己的手机在客厅里照了一遍,看见墙上挂着房子主人的结婚照,觉得照片里的女主人谢娜长得很漂亮,便想知道女主人的姓名。于是打开谢娜手包重新检查了一遍,发现里面有一台手机和一个钱包,从谢娜钱包的身份证知道了谢娜的名字。为方便以后骚扰谢娜,被告人余国惠用谢娜的手机拨通了自己的号码。此后被告人余国惠多次打电话骚扰谢娜。谢娜联想到最近自己家中连续失窃情况,对被告人余某打来的骚扰电话产生了怀疑,2007年6月4日,谢娜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被告人余国惠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作者:王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