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祁东县卫生局副局长伍海翔报复局党委书记周某故意伤害案,经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已一审有果。被告人伍海翔被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同案被告人周志勇、李重九、周忠月也都被判处拘役。
伍海翔在担任祁东县卫生局副局长期间,因工作原因与本局党委书记周某产生矛盾,遂产生报复的念头,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与其有亲戚关系的周志勇。周志勇找到了周轶(批捕在逃),周轶物色了李重九与周忠月。
3月9日中午时分,他们跟踪周某,待周某从某发廊理发出来后,李重九与周忠月两人手持钢管冲上去对周某背部、腿上等处击打。经司法鉴定,周某左腓骨斜型骨折,已构成轻伤和十级伤残。(记者 夏雄 刘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