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沉迷六合彩欠下巨额赌债,一名中年妇女竟将自己14岁的亲生儿子送交两个债主家中拘禁。直到9天后,她才醒悟过来并报警。日前,天河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两名拘禁人6个月的有期徒刑。
中年女子邓某有一个14岁的儿子小临,邓某常年沉迷“六合彩”,并欠下简某、石某赌债7.5万元。
今年2月6日,在简某、石某威逼索要之下,无力还债的邓某竟然让其14岁的亲生儿子小临(化名)留在简某、石某的住处。简某、石某将其家楼房大门锁住,限制小临在楼内活动。2月8日,小临逃到其姑丈贺某家里,简某、石某随即赶到贺某家将小临控制并带回,继续限制小临在其家楼内活动。直到2月15日下午,简某、石某得知邓某报警后才将小临释放。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简某、石某二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两人均辩称,是邓某自愿让其儿子小临留下来的,简某给了小临较多的自由活动空间,提供吃住,也没有打骂他。在性质上,他们只是受委托行使监护权,主观上没有非法剥夺小临人身自由的故意,因此指控他们犯非法拘禁罪的证据不足。
天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简某、石某两被告人为了索取非法债务,将债务人未成年的儿子拘禁在其家楼内,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时间长达9天,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本案事出有因,是小临的母亲同意将小临留在两被告人家里,两被告人在非法拘禁期间也给予了小临一定的活动空间,在案发后又主动释放被害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天河区法院日前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简某、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