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6日18时许,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风路中队在清理辖区违章占道摆摊时,与一商贩发生摩擦,引起附近市民和学生围观,导致该段道路堵塞。在处理过程中,巡防队员与个别市民和学生发生冲突。事件发生后,金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对事情经过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夜开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给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双喜行政记过处分;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管执法大队副局长高学峰行政记大过处分;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十三中队中队长李化副撤职处分;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队员王东亮治安拘留;
区委政法委分管巡防工作副书记王艳军党内警告处分;
区巡防办主任卢志强行政记大过处分;
区巡防大队大队长陈强撤职处分;
区巡防队队员田伟、曹振杰、孙姚斌、付京生、崔军治安拘留。
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执法执纪部门,要以此事件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认真整顿,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努力做好城市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七年六月七日郑州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