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被告人姚传锐(曾用名姚又瑞)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1月1日,被告人姚传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共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在本市海淀区翠微路21号齐鲁情宾馆内实行“两规”。期间,被告人姚传锐策划并授意刘倩、姚伟(已判决)等人聚集多人,于2006年2月27日19时许强行进入“两规”场所,造成秩序严重混乱,被告人姚传锐趁机脱逃。2006年2月28日,被告人姚传锐在由天津至上海的列车上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姚传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请海淀法院依法对其定罪量刑。(作者:曹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