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九日电(郭向志吴庆才)轰动海内外的“千手观音”的原创作者究竟是谁?今天,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刘女士起诉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张团长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
刘女士诉称,二000年六月底她应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我的梦》歌舞晚会总导演、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李副团长之邀,为该晚会创造一个女子集体舞。当时她受中国佛教造型“千手观音”的启发,为十二名聋哑姑娘创作了“千臂观音”、“半臂观音”、“短臂观音”、“莲花造型”等具有独创性的舞蹈动作所组成的舞蹈作品。
该作品后被定名为《千手观音》,并重新编配了音乐,并在刘女士的编导下最终形成了十二人版本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该作品于同年八月在北京进行了首场演出,之后在国内外进行了多次演出。二00二年十二月刘女士又以十二人版本的《千手观音》为基础,为十八名聋哑姑娘编导了《千手观音》的舞蹈。
今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上,出现了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演出。春节后,刘女士发现,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张团长未经其同意,在对《千手观音》申请著作权登记时,竟然将十二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和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均登记为张团长。而张团长亦向媒体广泛宣传自己是《千手观音》的作者。
刘女士认为,自己才是十二人版《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并无多少新的创作成分,实际上是对她的作品的使用。故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人民币五万元的精神损害,并发表道歉声明。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