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唯古独尊的复古主义当然是荒唐的,唯我独尊的唯理主义和自我迷恋,也同样是荒唐的。
轻易断言“国学”、“儒教”对于当下中国人只有负面价值,恐怕也是轻率的。判断传统的某些因素的价值,总是很困难的事情
人民大学设立国学院的消息一经传出,毫不意外地激起广泛的议论。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宣告成立“儒教研究中心”,更是拨动了一些知识分子最敏感的神经。
坦率地说,对于“国学”、“儒教”的概念,我并不完全赞成;但我理解有关人士的用心,衷心希望他们的努力,能够有助于丰富当代的知识思考、甚至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精神重建。
而在种种反对之声中,人们很容易就能听出某种刺耳的冷嘲热讽,其玩世不恭与对方的郑重认真恰成对比;而在知识上,他们差不多都犯了一种十分滑稽的错误:普遍地信奉决定论。
在他们看来,一个时代有某种神秘的“时代精神”,它的文化、哲学、宗教、价值观,与其政治、经济、社会等状况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共同的属性。因此,假如秦代、甚至更早的中国,可以被称之为“专制国家” 这似乎已成定论,那么,整个古代中国的思想、信仰,也就同样是专制的。新时代需要新文化,旧文化就该进“博物馆”了。
多么简单清晰的逻辑。然而,人们肯定就会疑惑,为什么西方今日的经济、政治、社会,早已不是公元前后、也不是宗教改革时代的样子,但多数民众却依然信奉基督教?何以诞生于古罗马的民法体系,或者诞生于13世纪、鼎盛于17、18世纪的普通法体系,现在依然可以治理整个世界的事务呢?
国学、儒教可能确实如这些反对者所说的那样,不配存在于今日。但至少他们的论证,却存在方法论上的错误。也即,把起源学的解释,当成对事物性质的分析。因为一个东西形成于昨天,所以今天就该被抛弃。这似乎已有今天对昨天、今人对古人施行暴政的嫌疑。事实上,它也是一种逃避:今人推卸了自己对古人做判断的责任。
其实,人类文明史上更常见的情形是:思想、宗教、法律、价值、道德观念,与其生成的时代,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分离的。美国学者爱德华·希尔斯在《论传统》中说,“一个总括性传统可以离弃某些独特的因素,随后这些因素又成了相对独立的传统”。因此,从横向的角度看,似乎不宜轻易地将一个时代视为一个整体,而爱屋及乌或恨屋及乌。
相反,每个时代,都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经验是最好的老师。朱学勤先生曾经提醒人们注意一个被中国人普遍忽视的奇怪现象:英国和美国从来没有经历过欧洲大陆式的启蒙运动,但其现代性的基本架构,却是最稳定的。在这两个建立了具有标本意义的宪政、法治秩序的社会,人们的心灵却具有最为浓烈的中世纪色彩。在美国,信教者的比例显著高于欧洲。古代与现代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有人马上会辩驳说,那是因为,西方的精神性传统更有利于现代的政治秩序。因此,中国如果要实现法治宪政,也需要在信仰、道德、生活方式等方面向西方靠拢。于是,反传统的人士从一种决定论走向了另一种决定论。他们之所以坚持他们所说的现代的观念、价值、信念、文化,是因为他们相信,只有靠这些,才能让中国实现社会与制度的现代化。
这样的推理是荒谬的,它给中国的制度转型附加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具备的前提条件,从而彻底取消了制度转型的独立意义。
而且,他们过于自负地在今天与昨天的信仰、价值、观念之间,划出了截然的界限。美国伟大的普通法法律家霍姆斯在其《普通法》一书中曾说,“人类行为之大多数的标准多少个世纪以来并没有多大变化”。因此,研究法律,就不能不研究法律的历史。也因此,大量的宗教、法律、道德观念、甚至政治制度,穿越上千年,在不同时代都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当然,笔者并不想断言,中国传统的宗教、道德观念、礼俗,对于当下中国人的生命、社会秩序和制度转型来说,具有重大价值。不过,断言其毫无价值,甚至只有负面价值,恐怕也是轻率的。判断传统的某些因素的价值,总是很困难的事情。此时,摒除激情,保持一种开放的心灵,是至关重要的。
启蒙(enlightenment)意味着摆脱偏见(enlighten)和开明(enlightened)。唯古独尊的复古主义当然是荒唐的,唯我独尊的唯理主义和自我迷恋,也同样是荒唐的。假如人们真正地追求启蒙精神,那在面对传统的时候,就有理由谦卑地假定,古人也许是有道理的。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