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现代金报报道,鉴于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一些地方对党政机关干部投资入股的行为把握不准,浙江省纪委为此专门向中央纪委作了请示后,近日向各地纪检部门及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干部投资行为有关政策的函》,明确认定:投资入股也是一种经商、办企业行为,应明确予以禁止。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浙江出现了很多新变化和新情况,特别是一些党政机关干部因种种原因,要涉及到投资领域,产生一些投资行为。因此,各地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机关干部向省纪委去电去函询问有关的政策问题,甚至有一些地方提出对原来限制党政机关干部投资入股的规定能不能松绑的要求。
为此,省纪委有关部门对当前浙江发生的一些新情况进行了一些调研,然后向中央纪委作了请示;中纪委对浙江的情况作了“对领导干部经商问题不能松绑”的明确答复。
浙江省纪委的“政策函”中还解释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投资入股就是一种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并规定了禁止经商办企业的范围: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此外,《政策函》中还重申只准许党政机关干部有两种投资行为:一、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卖股票;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