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黄梅县发生的统计造假事件向全省发出了通报。通报说,黄梅县纪委、监察局已作出决定,给予县统计局局长柯章生、分管工交统计的副局长胡德桥、胡松生,工业统计员徐春良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据了解,国家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省监察厅、黄冈市统计局联合调查发现,2003年,黄梅县统计局共虚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价工业产值42031万元(《楚天都市报》4月19日报道)。
无独有偶。就在这条消息发出的第二天,又一条惊人的报道出现在《楚天都市报》上。在全国经济普查中,湖北省汉川市脉旺镇虚报个体经营收入9亿余元。66岁农民杨振龙具名举报后,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镇党委书记、镇长双双被免职,另3名责任人也受到严厉处分。据报道称,杨振龙是脉旺镇三坮村六组农民。他当过兵,做过18年民办教师,后回家务农,系汉川市十届人大代表,曾被评为孝感市劳动模范。
比较以上两个“注水统计”的处理结果,我觉得汉川县对其脉旺镇的处理比起省、市有关部门对黄梅县的处理要实在得多,服众得多。
从我们的现实经济生活看,搞“注水统计”,并非个别现象。不仅在日常的统计工作中有,而且在如此重大且纪律要求极严的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中也没有堵住。是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懂法?不是的。是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能从“注水统计”中得到什么直接的好处?也不是的。
深究其原因,从统计部门来看,有着两个原因:一是他们的腰杆不硬,顶不住来自党政首长的压力,昧着良知和统计法规,干下了那违法乱纪的事;二是他们也存在着极大的私心,顺着首长的意志可以间接地得到好处,或保住既得的位置,或能够提拔重用。当然,这两个原因无论怎么说,做下了“注水统计”这样的事实,受到纪律处分都是咎由自取。从媒体的报道中,汉川的“注水统计”事件揭得比较透彻,镇委书记和镇长的指令明摆在那儿,他俩为了面子和位子,当起了“政绩窃贼”。
直得人们提问的是,黄梅县统计局为什么要往一个年度的经济指标统计中注那么多的水?难道他们不知道一个县级统计部门,干这样的勾当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么?从一个地方来说,经济发展得如何,经济指标完成得咋样,并不是统计局功过,他们报多报少都不是统计部门的政绩体现,而只有那里的执政者才看重这些劳什仔。他们搞“注水统计”,到底是腰杆不硬,还是暗藏私心?是主动讨好上头,还是执行上级的指意?无论哪种情况,应查个水落石出。
【来源:红网;作者:李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