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佛山四月八日电 (记者 朱大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今天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的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法庭作为最基层的司法机构,处在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第一线,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罗干说,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要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处在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不断提高司法水平,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为群众解纷争、排忧难,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他强调,人民法庭要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增强维护稳定的能力;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增强预防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增强公正高效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探索建立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增强通过审判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
罗干指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推进政法工作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民法庭工作机制的改革,重点是按照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体现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人民法庭的设置,努力实现布局规范化的要求。要针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特点和人民群众诉讼的实际需要,完善人民法庭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巡回审判制度等,确保司法公正。
在今天的会议上,罗干还为受表彰的一百个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和一百名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颁发奖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