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1日电 最新一期的《财经时报》报道称,争议长达两年之久的《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草案有望在2005年完成。
报道援引权威人士的话透露,争议长达两年之久的《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草案有望在2005年完成;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管理条例草案已经拟就,由在央行、银监会、财政部、发改委联合修改后,送至国务院法制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条例也在由央行牵头起草。
据相关人士透露,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大政策性银行今后可能改变国家独资性质,而实行股权多元化——由国际开发机构、地方政府或其他机构参股,但国家拥有其51%以上的绝对控股权。
报道称,政策性银行成立10年了,中国一直没有《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来规范政策性银行行为,更未对政策性银行进行法律定位。
目前关于政策性银行的法律文件,仅在199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三家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宗旨、经营原则、法律组织形式、主要业务、机构设置、财务制度、资金来源及人事任命等做出了规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也仅仅是规定了银监会和央行对政策性银行金融业务的指导和监督。除此之外,再无专门针对政策性银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较高立法层次的规范性文件。
这就是说,目前对政策性银行的管理体系依然沿用着11年前的规定,但它们的生存环境实际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银监会决定酝酿起草专门的《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对三大政策银行的业务范围做出规范。据了解,这个条例原本定于去年出台,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露真容。(李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