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二十二日电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表示,近年来,内地和香港在金融方面的交流日趋频繁。在过去约十年间,有超过三百间内地企业来港上市,集资超过九千亿港元;去年在香港新上市的七十间公司中,内地企业占四十四间之多,而内地企业股份的成交额,亦占香港交易所总成交额的一半。
马时亨出席此间一个论坛时指出,香港在短短数十年间,发展成为全球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除了因为各位耳熟能详的“香港优势”,例如有效和具透明度的市场、简单税制、无外汇管制和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制度外,香港健全的法律制度、独立的司法机关和法治精神,更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
他说,香港的金融法规拥有良好的根基,多年来不断因应时代变迁而演变和更新,今天已发展成为一套与国际标准看齐的法规。八十年代,香港多所中小型银行因银行管理层舞弊而出现问题,政府因而制定了一九八六年的《银行业条例》,提出多项改革,把对银行的监管提升至国际水平。
为配合全球经济一体化,马时亨认为,香港的规管制度须紧贴国际发展。为此香港亦打算在本立法年度对《银行业条例》提出修订,以执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订下“资本协定二”,以优化风险管理。香港会是率先筹备执行这个国际标准的经济体系之一。
在证券法例方面,他说,香港的发展历史虽然比较短,但经过政府多番研究和不断更新有关法例,香港已发展出一套完备并切合时代需要的证券法例。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香港有需要因应市场需要和全球趋势,不断更新规管制度,为此,当局已打算在这个立法年度提交有关修订条例草案,加强上市方面的规管及提升证监会的管治。
马时亨表示,随着祖国经济迅速发展,其他跨境金融活动包括银行及保险服务等,亦将大幅增加。有见及此,无论是在特区政府和监管机构,抑或是企业以至个人的层面上,加强两地在法律制度方面的了解和交流实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