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辽宁日报报道,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1月1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所属地区和单位贯彻落实《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情况的督促检查。
据了解,此次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部署、带头落实的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开展专项举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查处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用公款购买发放代币购物券等案件的情况,以及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的情况;在贯彻落实《“两节”通知》精神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做法,以及树立先进典型的情况;组织督查组对所属地区和单位开展督促检查的情况。
在督促检查中,将听取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汇报,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通过同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和深入基层明察暗访,了解真实情况。在督促检查中,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对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经查实构成顶风违纪的,要先行免职,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强调,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