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1日电 台“立法院”朝野党团10日协商台湾地区卸任领导人“礼遇条例修正草案”获致初步共识,大幅缩减卸任领导人的礼遇范围,将其终身俸明定为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月俸的70%、提供的安全人员以10年为限等。
但据了解,由于“台联党”认为这项修法是针对李登辉,表态不会在协商文件上签字,预料本会期过关机会不大。
据台湾媒体报道,根据初步协商的结果,卸任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的终身俸为现任者月俸的70%,供应的办公室在30到50坪,司机1人、处理事务人员最多10人,而卸任领导人安全护卫2至3人,最长以10年为限。而包括司机、处理事务人员、安全护卫等人员均由卸任领导人自行雇用,由台当局订定办法予以补助。
此外,初步协商共识还包括,如果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因为再任有给公职、褫夺公权尚未复权、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丧失所谓“中华民国国籍”等情况,将停止礼遇与照顾;而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若因罢免或判刑确定解职者,也不得享有礼遇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