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七月二十三日电 四川明达(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峨边县政协副主席葛君明二十一日被炸身亡案告破,该县农民张明春因与明达公司占用河滩地采砂场存在补偿纠纷,遂以同归于尽的方式报复炸死了葛君明。
乐山市警方昨日向新闻界通报了该案破案的情况。
二十一日爆炸发生后,乐山市警方确认其中一名死者为峨边县政协副主席、当地富豪葛君明,另一死者身份不明。警方组织三十名案侦民警以及搜毒搜爆犬火速赶赴峨边,查看现场。
一家茶行老板王某和家住明达公司办公楼上的张某提供的重要线索显示,当天早上九时许,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子提着一个装有物品的编织袋,进入了葛君明办公室,将编织袋放在了葛的办公桌上,并向葛质问上次的事情怎么解决。
警方据此分析认为,该案系以爆炸为手段的自杀性报复杀人案。通过排查初步确定,峨边县宜坪乡草坪村村民、四十七岁的张明春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十时许,案侦小组在张明春家中衣柜玻璃上提取张明春指纹,比对发现,与爆炸现场不知名死者的左手指纹一致。
随后,警方走访调查了张明春在城区的落脚点,确定张明春于十九日化名入住平安旅馆,二十一日早上八点半手提一装有物品的黄色编织袋离开旅馆至今未归。在房间里警方查获了硝胺炸药十公斤,电雷管三枚,匕首一把及张明春书写的遗书一封。遗书称:因与明达公司在河滩地采砂场占用补偿问题上发生纠纷,矛盾激化,故采用同归于尽的方式拼死了断。
警方最终确认:爆炸现场不知名男尸就是作案人张明春。明达集团由于修建玉林桥水电站工程公路时,需要占用张明春在河滩地的采砂场,双方在占用补偿问题上发生纠纷,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于是,张明春经过精心策划,自制含有两公斤左右硝胺炸药的爆炸装置,采用矿山专用起爆器作为引爆装置,最后酿成这起轰动一方的命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