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三十日电(记者李鹏)中国银监会三十日表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实施一年来,推动了两地经贸关系的发展,为支持和促进香港银行在内地展业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条件和措施。
今年一月一日以来,中国银监会已批准五家香港银行根据CEPA规定的优惠条件在内地设立分行,分别为永隆银行设立深圳分行、上海商业银行设立深圳分行、大新银行设立深圳分行、永亨银行设立上海分行、中信嘉华银行设立上海分行。
至此,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总资产达到CEPA规定的香港银行已获准进入内地。与此同时,银监会还按照CEPA规定的优惠条件批准了二十六家香港银行内地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
二○○三年签署的CEPA对香港银行进入内地实施优惠条件,包括将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分行和子银行的总资产要求从两百亿美元和一百亿美元同时降至六十亿美元,将香港银行内地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开业年限要求从三年降至两年,在考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盈利资格时,将单家分行考核改为将内地所有分行合并考核等。今年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还允许香港银行经批准开办代理保险业务。
据悉,开拓内地市场已成为香港银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香港银行在内地共拥有五十八家营业性机构,包括四十五家分行、十家支行,一家财务公司,两家合资银行,约占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是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此外,香港银行在内地还设立了二十四家代表处。
在上述营业性机构中,三十八家机构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约占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在十三家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外资银行中,六家是香港银行。另外,还有三家香港银行获准参股内地商业银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