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二日电 十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与九月份持平,比去年同月上涨百分之四点三,涨幅比九月份回落零点九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百分之三点七,农村上涨百分之五点四。
国家统计局十二日发布的消息称,全国三十一个省(区、市)的居民消费价格均比去年同月上涨,上涨幅度在百分之一点八到七点五之间。
食品价格依然居高不下,比去年同月上涨一成,其中粮食价格上涨近三成,非食品价格上涨百分之一点三;消费品价格上涨百分之四点八,服务项目价格上涨百分之二点六。
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和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以及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均有百分之一左右的下降;而居住类价格上涨百分之六点八,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百分之十二点三为最高,租房价格上涨百分之三点一则最低。
与去年同期比,一至十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百分之四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