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辽宁海城市农民赵某,在三年时间里多次奸淫多名幼女,并致使其中一人怀孕产子。昨日上午9时,辽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
据东北新闻网-北方晨报报道,44岁的赵某是辽宁海城市孤山镇瓦子沟村农民。2000年冬季至2003年1月间,赵以金钱引诱为手段,多次将年仅11岁的许某骗至其暂时租住的房内奸淫,造成许某怀孕并于2003年10月3日产下一男婴。
此外,赵某还于2001年夏至2002年冬,在其租住的房屋内以同样手段多次将10岁幼女陈某和9岁幼女申某奸淫。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在长达三年时间里,多次奸淫多名幼女,并致其中一名幼女怀孕产子,已构成强奸犯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强奸犯赵某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常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