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隐瞒婚史与女大学生王某恋爱并同居的张某,日前经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法院调解,协议同意承担王某因宫外孕手术所花的费用等共计1.3万元。
今年31岁的张某是淮安市楚州区上河镇人,近年来一直在广州某大学食堂做厨师。2003年9月,张某结识了该校22岁的女大学生王某后,隐瞒自己在老家已结婚并育有一女的事实,与王某恋爱并同居。
今年7月29日,王某发现自己怀孕,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宫外孕。为此王某住院治疗10余天,共花去医疗费9709.64元。
8月27日,王某辗转找到还在楚州老家过暑假的张某,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等费用。因为双方达不成一致,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中,双方就医疗费等费用承担达成协议,张某答应一次性负担王某费用1.3万元。(徐庆余、杨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