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五日电(记者曾利明)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国家卫生部今天公布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研基础上制定的该指导原则定于今年六月一日开始实施。
卫生部称,他们已通知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知识的培训,为医务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和设置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库,保证药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可及的距离内提供使用。
《指导原则》明确: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指导原则》把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