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5日电 新华网报道说,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与内地居民个人有关的主要内容有两项:
内地居民个人可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赴港消费支付或在香港自动取款机上提取少量港币现金;
内地居民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赴港后,可按现钞兑换的限额清算条件,每人每次在银行柜台兑换等值6000元人民币的港币或人民币。
与内地商业银行有关的主要业务有三项:内地银行发行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卡可在香港用于消费支付或少量提现;香港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在内地使用时,内地银行可作为香港人民币卡的收单行;可接受香港居民个人一定数额的人民币汇款。
内地商业银行只接受参加行通过清算行以汇款人本人为收款人的汇款,且每人每天接受的人民币汇入款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为香港银行办理向内地的个人汇款业务提供清算安排,主要是为了方便香港居民赴内地消费,暂不涉及企业经营性支付和所有资本交易。(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