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9日电海关总署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胜强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介绍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关税工作的有关情况时表示,内地与香港签订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明年1月1日就要实施。目前海关正在加紧内地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
黄胜强还说,作为海关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原产地的认定工作。这项工作对中国海关来说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香港和内地之间的海关需要密切配合,目前海关总署的业务、科技等部门已经完成了相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前期开发工作,应该可以保证在1月1日前投入使用。
按照CEPA的规定,给予享受零关税的产品必须限定在香港生产,就是原产地为香港的产品。我们每年从香港进口的商品大量通过香港转口,其中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产品,因此要把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从这些原产于其他国家和其他地区的产品中区别开来,让真正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享受CEPA的优惠,而避免不是香港原产的产品通过瞒骗,通过伪报原产地来偷逃关税,这一点海关要付出很大的工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会使许多非香港生产的产品利用CEPA非法享受关税优惠,进入内地市场,偷逃国家税款,冲击内地企业,也扰乱了内地市场经济秩序,甚至还出现利用伪报原产地使走私合法化的现象。
黄胜强称,目前按照CEPA的规定,只要是在香港进口原材料进行生产过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的,同时加工以后的产品跟原材料之间增值30%以上,经过中国内地海关的核定,可以视为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可以享受CEPA的关税优惠。这两条标准是内地和香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
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也表示,内地和香港、澳门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内地和香港、澳门的经济往来,使更多的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得到实惠。明年1月1日CEPA就正式实施了,作为中国海关是具体操作CEPA的主管单位来说,我们会竭尽全力促成CEPA完全的落实,为促进经济的繁荣作出我们自己的贡献。至于讲到商业瞒骗的问题,我相信这是少数现象,我们更多的是关注和鼓励企业能够充分利用273种商品原产地的规则来扩大内地和香港、澳门的经济往来,为经济繁荣作出贡献。
黄胜强还谈到,至于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问题,多年来两地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是卓有成效的,我们建立了多方面联系的渠道。在CEPA实施以后,我们还要跟香港海关在原产地签发和认定方面进行联网,互通信息。我们和香港海关都有这样一个共识,就是两地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使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共同享有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有助于维护香港作为内地进出口贸易中转港的地位。两地的海关合作,在打击走私和其他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