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马来西亚《星洲日报》2月17日刊发题为《遏阻偷拍歪风》社论文章说,男欢女爱的感情纠葛已经进入高科技恐怖报复的时代,继马来西亚槟城某女护士裸照被贴上网之后,最近又发生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卷入被偷拍不雅睡姿和短片风波,引起社会舆论沸腾,此也展示了我们正面对一个利用新型科技设备来满足私人仇恨、攻击、偷窥等人性负面心理的新时代。
社论摘录如下:
人与人相处实在很难,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昔日亲密爱人、贴心知交,因相识甚深在翻脸后,很可能成为今日最可怕的对手;一出手绝不落空,招招致命,加上社会大众的八卦心态与好奇心,造成本案高曝光率。
如同在资讯快速流通中重新摸索如何建立新的秩序,我们的社会也应当由这次的事件开始界定一套合理的公私领域规范,否则在高科技的资讯与传播社会中,仇恨者、匿名好奇群众与恶性商业机制恰好形成了一个需要首脑的恐怖组织网路。一个人的人格与私密活动自由,已随时可能被几百万只眼睛构成了超重力挤压得支离破碎。
不论现在当事人承受何种社会压力,最好的回应策略就是挺身而出,以反击这种新形态的偷窥恐怖主义。虽然消极不加以回应可以避免对号入座,使影片中真正当事人在现实社会中保留有些许的回旋余地,不过为了这种稀薄无力的模糊余地而姑息,对于受害当事者与整体社会而言,都不是一个明智的危机处理方法。
就社会整体利益来看,利用追究法律责任,使相关的窥视、窃录与散布行为受到制裁,可以向社会大众传达出公私领域的界线与适当的资讯流通规范何在;换言之,偷拍者的行为已经触犯污辱女性罪,公然或私下散布偷拍影片者也触犯法律。如此一来,偷窥恐怖主义的网路才不会因为受纵容而一再无视社会伦理依然故我。
其次,也唯有出面指控,才能扭转偷拍受害人与偷拍者的攻守战略地位,乃至于影响社会舆论的定向。如果不出面控诉偷拍行为,不但偷拍者可以逍遥法外,也使偷拍的恶意中伤目的得逞,也就是让被偷拍者在电子与大众媒体中不断被羞辱,最后达成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出面控诉,不但可以透过司法程序停止所有的散布行为,更可以使偷拍者受到制裁,甚至于偷拍受害人可以藉由维护个人隐私权利的诉求,转而获得公众的支持。
今日所处的大环境如此险恶,就应学会对自己的要求采高标准,以免稍一不慎有了差池害人误己,这是民众应从黄洁冰事件中学到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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