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孙文达问:
我今年76岁,是美国公民。2006年2月,我前妻在亚特兰大去世。2008年8月我回大陆,在上海结婚,我太太今年57岁,已退休。今年10月,我太太持B2签证与我一起回到亚特兰大,经过几天来的适应期,她愿意留在亚特兰大。因此,我想为我太太申请绿卡。请问:
我们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应该递交哪些证明文件,在何处可获得此需要的申请表格,从申请到批准需要多长时间?
答:
你需要为你太太提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同时还可为她递交I-485(申请绿卡)、I-765(申请工作许可)和I-131(申请回美纸)。证明文件包括你们目前的结婚证书、你前妻的死亡证书、你太太之前婚姻的离婚公证(如有的话)、你的公民纸、护照、你太太的出生公证、护照、签证、I-94卡、移民体检报告以及你(和你联合担保人)一年或三年来的报税和目前收入证明。
此外你还应为面试准备证明你们婚姻真实性的文件,包括你和你太太的联合报税、联合银行账户月结单、联名的水、电、话费等各类账单、有你们共同名字的租约、房契、人寿、汽车、或医疗保险等以及你们的生活照、结婚照等。
不过,你太太在你们结婚以后才用B2签证来美,因此移民局有可能会质疑你太太在申请B2非移民签证时隐藏了移民动机。如果是那样,你太太的移民申请就有可能因在申请非移民签证时有欺骗行为而被拒。因此你太太留在美国申请移民的解释一定要合理。建议你聘请有经验的律师来为你提出申请。(摘自美国《世界日报》/耿婷律师主答)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