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称知情权等应作为新人权入宪
2008年12月11日 03:0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昨天表示,十七大报告中所描述的“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构成了新的人权体系,如果将来有机会修改宪法,这些人权应写入宪法。
昨天下午,中国人权研究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表示,我国人权事业处在历史的一个新的起点上,这要求对人权体系进行重新描述。目前我国宪法列举了28种人权,但这种用列举的方式定义的人权体系是封闭的,其数量与十七大报告比起来差别比较大。(记者郭少峰)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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