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通报爆炸案侦破进展 更正遇难者身份
2008年07月23日 09:1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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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昆明市两辆54路巴士在市内潘家湾公交车站台和人民西路与昌源中路交叉口时分别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在当地政府的疏导和组织下,昆明的公共交通并未受到很大影响,爆炸发生地点也于当晚解除封锁,发生爆炸的54路巴士也已经恢复运营。市内各条道路基本顺畅,公交车辆运行正常。图为7月22日,昆明市民正在通过巴士爆炸案事发现场路口。 中新社发 杨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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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敏向国内外媒体通报了“7·21”公交车爆炸案的侦破进展情况。
“7·21”案发生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省委书记白恩培,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副省长曹建方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等领导,分别到专案组工作现场,对案侦及相关工作作出明确指示。
案件发生后,省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7·21”专案组,由省委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并抽调省、市、区公安机关精干力量,组成现场勘查、案件调查等7个工作组,全面开展案件调查及相关工作,全力攻坚破案。公安部及时派出专家抵达昆明,对案发现场连夜进行勘验。同时,公安机关对昆明主城区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加强防范,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防控,交警上路执勤,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当晚7时43分,两起爆炸案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交通恢复正常。
现已查明,第一现场爆炸的公交车(车牌号:云AS2035)为54路当日发车的第二辆,6时15分从岷山发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终点站昙华寺后返回,7时05分行至人民西路潘家湾公交车站时发生爆炸。第二现场爆炸的公交车(车牌号:云AS1822)为54路当日发车的第七辆,6时36分从岷山发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终点站昙华寺后返回,行至人民西路与西昌路交叉口时,因第一现场交通管制,该车从小西门绕行至人民西路与昌源中路交叉口时于8时05分发生爆炸。两起爆炸共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经初步勘验,两车爆炸物均系硝铵炸药。
在新闻发布会上,警方对第二爆炸现场的遇难者身份进行了更正,死者为陈大飞(男,26岁,曲靖宣威人)。(记者 孙伟 熊明)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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