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江西省余干县瑞洪镇镇郊村妇女主任谢木兰,利用统计选票而稍事休息的间隙,在国务委员梁光烈的帮助下,终于请胡锦涛主席在一张大会议程表上签了名儿。这让谢木兰激动万分、热泪盈眶。得到签名的那天晚上,谢木兰整夜未眠,对主席的签名是看了笑,笑了看,兴奋极了。(据3月19日《江南都市报》)
读完两会上的这则小插曲,想象着谢木兰代表的样子,我不禁唏嘘。
在这件事情上,胡锦涛主席的欣然应允,展现了他的平易近人,自然没有错。但这件事总让人感觉“味道不对”。问题出在哪里呢?恐怕出在代表身上。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全国最重大的事情———包括选举国家主席———都是由全国人大代表来决定的。人大代表的这种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虽然谢木兰代表来自最基层,但作为人大代表,她与其他所有代表都是平等的,都具有最高的权力和尊崇的身份。胡锦涛主席虽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也是人大代表选出并授权的“公仆”。当选后的讲话中,胡主席“干干净净为人民工作”的宣言也充分展示了“公仆”的角色。既然是主人,那就应该有一种主人翁的姿态。然而,谢木兰的举动,不仅不像“主人翁”,而且很像“追星族”———这与人大代表的身份确实很不相称。
我知道,谢木兰代表那样做,是出于对胡锦涛主席的爱戴,表达出的是一种朴素的感情。但作为神圣的人大代表,这种感情是要不得的。因为有了这种感情,就可能失去独立的意识,就不可能像“主人”那样“指点江山”,就不能很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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