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中特设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昨天,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程志强介绍了市委办公厅本月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主要内容。
程志强说,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问题,在市一级层面已基本得到解决,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已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操作程序。但是目前不少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检组织意见时,给予纪检组织核实情况、作出答复的时间过于仓促,因此在决策程序中规定“选拔任用重要干部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事先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并保证纪委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这是对纪委和组织部门工作质量的主动性保证,也是各级纪委、组织部门经过多年实践后,为了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而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要求。(记者 金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