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潜江市人民法院广华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周文轩涉嫌受贿近百万元一案。
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1996年至2006年6月间,周文轩利用其担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秘书长、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原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及武汉北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某、武汉天立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某等单位、个人贿赂人民币93.69万元、美金3000元、新加坡币3000元、港币9000元,并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
在省纪委双规期间,周文轩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汉江中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对该案进行简化审理。
庭审过程中,周文轩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庭审持续了近2个小时。周文轩在庭上哭诉:“对不起党和人民”,表示要重新做人。(作者:李国清 王进力 涂文竞 梅军 钱村 王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