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该机构负责对中医药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拟订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协调小组在中医药局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王国强兼任。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高 强 卫生部部长
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国强 卫生部副部长兼中医药局局长
成 员:李 辉 外交部部长助理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启迪 教育部副部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丹珠昂奔 国家民委副主任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范小建 农业部副部长
易小准 商务部副部长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刘 凡 工商总局副局长
宋明昌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
张建龙 林业局副局长
吴 浈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勤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汪永清 法制办副主任
房书亭 中医药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