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县目前仍然是一个省级贫困县,每年都需要上级投入数亿元资金维持县财政运转。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小县,县委县政府却耗资千万盖起了办公大楼。
“豪华的贫困县”、政府办公楼盖得像“小天安门”之类的事件不胜枚举,如果我们仅仅将对此类现象的反思停留在愤怒的口水,而没有深入到对“豪华的贫困县”背后暴露的“积极型财政”弊端进行检思,那我们依然会在不断重复的同类事件中充当无力的看客。
“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主要通过减税、增支进而扩大赤字的方式实现。许多经济学家都指出:中国采取的是比“扩张性财政”更强调政府干预的“积极性财政”,比如在增加财政公共支出的同时,不一定要相应地减少税收,反而可能是增税。
尤其是在贫困县,由于过分强调政府在扶贫事业上的“全能角色”,因此所有的资源都趋向于通过政府的二次分配,调控其流向。比如上级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划拨到贫困县政府,究竟是用于先投入哪一个扶贫领域,政府说了算。扶贫的过程监督,几乎完全依赖于政府的内部人监管,公众监督与媒体监督是虚置的,这就容易产生利益寻租的道德风险。
政府身影在扶贫各个领域的无所不在,导致其权力被急剧放大,最需要的第三方监督体系又未建立。由于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市场自发配置资源的特性被完全压制。同时,“全能政府”需要一个无限庞大的公共财政予以支撑,因此以增税为手段的财政“开源”被频繁使用,对本就贫瘠的民生进行“抽血”,进一步加剧了“国富民穷”的割裂。
于是,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贫困县政府大楼比市政府的更气派,因为其掌握的可支配性资源更多,更不受监管;我们也可以明白民生凋零为什么没能阻挡政府继续盖豪华大楼,因为“积极性财政”的本质就是通过增加政府开支,来“刺激”社会需求。
要消除“豪华的贫困县”现象,首先要从“积极型财政”归位到有限政府视野下的“有限财政”,划清政府与市场的合理分野,强化包括审计在内的内部监督和还权于民的外部监督,从而拔掉依靠行政手段而非法律手段指挥政府决策的“病灶”。
(来源:现代快报,作者: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