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10日决定,将在泰国南部三府实施的紧急状态法时间再次延长3个月。
泰国总理府发言人当天表示,为了便于官方开展调查,防范和打击暴力活动,政府决定将实施紧急状态法的时间从4月19日开始,再延长3个月。
泰国南部的那拉提瓦府、北大年府和也拉府自2004年1月以来不断发生暴力事件,至今已造成约2000多人死亡。泰国政府自2005年7月开始宣布在当地实行紧急状态法。(陆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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