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医院管理局将于七月一日起,向拖欠费用的病人征收行政费。拖欠三个月,局方会收取共百分之十五、上限为一万一千元的行政费。若九十日后仍未缴清欠款,非本地居民将被暂停提供非紧急医疗服务。
香港医管局预计,每年可收取三百至六百万的行政费,足以弥补推行追收欠款措施的成本。
据悉,新措施是针对所有拖欠款项的人士,拖欠六十日的人士要缴交百分之五的行政费,上限为一千元;拖欠九十日则额外收取百分之十行政费,上限为一万元,连早前的百分之五,收取共百分之十五、上限为一万一千元的行政费。新措施将会刊登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