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旺角警署早前发生的探员涉强奸女报案人案有新进展,除强奸案的受害人外,警方再发现被告曾在警署内非礼另外3名妙龄女子,其中一宗更在强奸案的同日发生。
控方指4名受害人,分别为报案人或被拘捕人士,又透露被告藏有4张电话卡,内载有他与其它年轻女子的通话记录,案件将押后审讯,以待警方联络更多女子协助调查。
身形高大的被告梁礼仲(29岁),案发时任职旺角警署刑事调查队探员,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其间表现略为紧张,并不时望向公众席,但未见有其亲友到庭。
涉案探员除被控一项强奸罪外,2日被加控3项非礼、和1项不诚实而取用计算机罪,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4日提堂,以等待警方调查是否涉及更多受害人和索取法律意见,其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控方2日在庭上透露,经调查后发现被告曾非礼另外3名妙龄女子,而案发地点与强奸案均为旺角警署一楼的认人行列室内,被告更涉嫌在上月24日内两度犯案,非礼1名女子后,再在深夜强奸另一受害人。
4名女受害人为报案人或被拘捕人士,年龄由16至21岁,均在认人手续中辨认出被告。由于警方发现被告藏有4张电话卡,内有与其它报案或被拘捕女子的电话纪录,故警方需要更多时间联络有关女子,并安排认人手续。
控罪指被告于上月24日至25日期间,在旺角警署一楼认人行列室的疑犯集合室内强奸X小姐,以及于上月14、17和24日,在同一间认人行列室内分别猥亵侵犯A小姐、B小姐和C小姐。被告另被控于上月22日,在旺角警署不诚实地意图欺骗而取用一部位于旺角警署的计算机。
控方案情指强奸案女事主于上月2日报案表示遗失钱包,后被告致电事主要求在案发当日到旺角警署助查。女事主不虞有诈,与男友在当晚11时30分到达警署。被告要求其男友先行离开,把女事主带到一楼认人房内将其强奸。
女事主翌日凌晨1时离开,却不敢实时报警,1小时后到达天水围警署报案。其间被告不断致电和发短讯给女事主,表示若女事主愿意撤回投诉,将给她10万元。被告警诫下承认曾在警署与事主发生性行为,并从警察计算机系统内取得多名年轻女报案人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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