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要求在加拿大作供 艺人裸照案取证料费时
2008年11月27日 0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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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二月二十一日,涉及艺人不雅照片的陈冠希在事件后首次在香港会见新闻界,交代事件。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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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疑似香港艺人不雅照在网上流传案中,曾被警方指涉嫌为发布源头的计算机技术员史可隽26日再提堂,由于控方申请明年1月到美国向案中主角、艺人陈冠希取证,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审理,被告续准以现金保释外出候审。
不过,陈冠希26日透过代表律师行发表声明,披露自己现时正身处加拿大,表示要求在加拿大作供及为案件提供证据。
声明说,陈冠希一直表示愿意作供及愿意为案件提供证据,但他实不愿在人身安全情况受威胁下回港作供,因他曾于上次回香港时受到人身威胁,他关注到自己的人身安全。
此外,声明表示,如陈冠希回港作供,警方将需要动员大量警力,以确保陈冠希的人身安全。因此,陈冠希要求在根据请求书的情况下,在他在海外的原居地(即加拿大)作供。
23岁被告史可隽被控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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