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一名男子涉嫌长期淫辱同居女友一对年幼子女,案件早前经重审后被裁定七项控罪罪名成立的被告,7日在高院被重判监禁18年。法官表示,据专家报告指事件对两兄妹影响甚深,被告滥用后父身份以一对小兄妹作泄欲工具,是最严重的违反诚信,而且事主被侵犯时年纪尚小,加上被告毫无悔意,因此决定重判被告。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无业的40岁中英混血儿被告早前被控九项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及与16岁以下儿童非法性交,及后有一项肛交和一项非礼罪获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余7罪因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需发还重审。重审后被告被裁定七罪俱罪名成立。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称,被告没有使用额外暴力,虽然事件对事主心理有一定影响,但由于男事主表示不需接受辅导,因而认为事件对他影响较浅。不过,法官张慧玲不同意此点,并称据专家报告显示,事件对两名事主影响甚深,两人一直回避事件。专家说,女事主在事件后的自我形象甚低,有不安情绪且对他人失信心,但愿意接受辅导。
男事主虽然情况与女事主相若,但不愿接受辅导,法官认为,若有其它事件引致他情绪爆发,恐怕会一发不可收拾,故此其情况更为严重。
法官指出,被告始终没有承认事件,显示他毫没悔意,且被告滥用后父身份,利用无知的事主兄妹作泄欲工具,行径令人发指。本案充满加刑因素,如事主被侵犯时年纪尚小、被告又不止一次侵犯事主等,因此决定重判被告监禁18年。法官还说,不明被告犯案时有固定性伴侣何以仍要不断侵犯事主两人。
据该七项控罪的案情显示,被告于女事主13岁至15岁期间与她非法肛交和性交,以及男事主于7岁至13岁期间被迫与被告肛交和口交。两兄妹曾于庭上供称,分别遭被告强迫肛交、性交和口交逾一百次及65次。被告则曾在庭上辩称,兄妹知道他将与新女友结婚,惊怕母亲会伤心,于是诬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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