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市民陈乙东先生于二十六日递交了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表格。选举主任冯骅法官裁定该提名为无效。
据悉,原因是该提名未能符合《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16(2)(a)条的规定,由不少于一百名选举委员作出。
另据报道,2006年年4月27日深夜11时55分,地点在一辆由佐敦驶往元朗的68X巴士上,一名青年不满前座中年男子讲手机的声浪太大,拍对方膊头示意,却遭“阿叔”(陈乙东)大骂数分钟。其间青年道歉,但仍遭“阿叔”不断激动地响应说事件“未解决”。阿叔并粗言相向,言语间提到香港人“我有压力,你有压力”等。短片《巴士阿叔》人气惊人,数星期内网上点击逾500万次,陈乙东因在巴士上激情演出而爆红。同年9月5日,陈乙东搭机到台湾要参与倒扁静坐。
陈乙东现年51岁,过去3次特首选举都曾经或试图参选。96年,陈乙东因为没有带参选意愿书而不获发报名表。在02及05年,陈则因不获100名选委提名而落选。02年时,陈乙东更声称获得一名夜总会股东赞助,又把竞选总部设在一间夜总会内。陈乙东05年亦有参加特首补选,更申请司法复核控告曾荫权,败诉后又前后3次前往曾荫权的竞选办公室递交“投降书”,希望曾氏不要向他追索堂费。